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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市级举报平台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

2018-08-08 09:25 | 来源: 白山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府意见,为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8月2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级举报平台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市级举报平台生态环境信访案件转办、办理、结果上报等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一要提升站位,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强化担当,狠抓整改,全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问题快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按时完成。二要落实责任,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信访案件转办工作。对反映到市长公开电话(12345)、环保投诉电话(12369、3562759)、白山市第一号专用信箱等平台和舆情监测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在工作日时间(08时30分—11时30分)随时接收市督察办转办的生态环境信访案件。三要全力办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各地、各部门要继续保持省级督察期间案件办理程序,坚决做到四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分办、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抓紧抓好每个环节,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赢得上访群众满意。四要严格审核,及时上报案件办理结果。各地、各部门要于接收案件后第7日16时前报送案件处理结果和案件查办的相关文书。如在规定时限内提前完成案件办理,也可提前上报。对不属实案件,要提交调查报告。

编辑: 郭龙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