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要闻-白山站 梁欢欢 2659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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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05-22 16:34 | 来源: 吉网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浑江区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周密部署,全力推动,狠抓落实,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加强领导责任落实。为了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浑江区人民法院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认真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印发《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常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事庭,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浑江区人民法院认真学习领会“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贯彻“事实清楚,证件确实充分”的裁判原则,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对于带有黑恶苗头的各类犯罪活动,运用禁止令等法律规定,依法加大打击力度,防止其坐大成势。
  严格执行刑事政策。浑江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三项规程”,做好庭审准备,规范法庭调查程序,进一步统一证据裁判标准,真正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正确把握政策和法律的界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公正裁判,切实做到区别对待、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深化沟通协调工作。配备一名员额法官为联络员,负责涉黑涉恶案件审判的工作联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实行涉黑恶案件审理层报备案制度,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及时上报中院,并呈报省法院备案,争取上级法院的支持和指导。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审判的专项调研,统一规范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标准、证据指引和法律适用,为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提供参考。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对于重大、复杂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加强同检察机关、侦查机关的沟通协调,提供适当指导,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审判之前。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浑江区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司法建议对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司法审判社会效益的重要作用。及时发现社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结合审判工作职能,在庭审和文书中宣传国家的刑事政策和“扫黑除恶”方针,组织编写打击涉黑涉恶典型案例,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弘扬正气,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浑江区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对每一起涉黑恶势力案件都建立台账,进行登记,相关影像资料进行保存。为全面客观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打击惩治黑恶势力,提升办案质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扫黑除恶”这场斗争中,浑江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审判职能,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吉网 吉刻APP 记者 李琳 通讯员 都兴朔
编辑: 梁欢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