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公安局通报三起案件 严厉打击管控 严格落实“八个严禁” 要闻-白山站 陈尤欣 305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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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公安局通报三起案件 严厉打击管控 严格落实“八个严禁”

2020-02-08 21:30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在抗击疫情斗争中,白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发布“八个严禁”、“六要六不要”通告,动员全社会共同战疫情守净土。而有个别人员明知疫情凶猛,关系自身,关乎百姓,仍不听劝阻、不顾个人和他人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隐瞒外地返乡事实、不主动登记、故意逃避拒不配合疫情排查,硬闯小区不配合登记检查。

  近日,市公安局连续依法打击三起破坏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案件。

  1、田某某隐瞒外地返乡事实,不主动到社区登记,擅自外出,发热就医被隔离,对他人健康带来潜在威胁案件。

  2月8日,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浑江区居民田某某于1月20至21日驾车从上海市返回白山市浑江区探亲,入住春江花园小区。2月2日23时许,田某某因发热到白山市中心医院门诊检查,未向医院工作人员告知其外地返乡的全部事实,当晚检查后离开。2月3日,田某某又因发热到白山市怡康医院就诊,告知怡康医院工作人员其外地返乡的事实后被送至白山市中心医院就诊并进行隔离检查。经对其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证实其没患新冠肺炎,于2月6日解除隔离返回家中。

  白山市人民政府于1月25日发布公告,要求外地返乡人员及时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田某某接到该通告后未引起重视,未向所在的北安社区进行登记。

  目前,白山市公安局已指令江北公安分局对此案立案调查。

  2、程某强等四人跨越江面逃避检查,非法进入白山市,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违法行为案。

  2月7日17时,四平籍人员程某强在明知非本市户籍人员进入白山市需要接受检测登记的情况下,在程某(通化籍)、李某(白山籍)、冯某(女,白山籍)的协助下,逃避公安机关检查。其中程某强、程某企图沿江面步行绕道道清拦控检测卡点进入白山市区。通沟公安分局民警掌握现场情况后,依法将程某、李某、冯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经对程某反复测温发现,2次体温检测均超出正常值,随后程某强被送至白山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接受隔离。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违法行为人程某强、程某、李某、冯某四人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3、唐某强行进入居民小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违法行为案。

  2月7日14时许,江北公安分局民警接到浑江区雨润二期居民区安保人员报案:有外来人员驾驶摩托车强行进入小区。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在防控疫情期间,雨润二期小区按市政府相关要求对该小区实行了封闭管理,对外来车辆和人员实行一车一查、一车一登记制度。就在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时,一非本小区住户,驾驶摩托车不顾保安人员的劝阻,强行进入小区,对小区疫情管控封闭管理造成了严重影响。民警立即将唐某(民华小区住户)带回分局,经法律宣讲和政策教育,唐某对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违反政府禁令的行为后悔不已。违法行为人唐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和命令之规定,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元。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琳

编辑: 陈尤欣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