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是配置党的执政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机构编制法治化工作,为更好推进法治化建设,白山市委编办始终在不断的探索和前进,“四个维度”探索机构编制法治化新途径。
党建引领+学习宣传,增强法治化贯彻的“全面性”。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建议以党建引领为核心,积极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在各个层级的常态化推广学习,结合大量实际部门工作中发现的案例,如“条条干预”、违规挂牌、超职数配备等问题,详细解读机构编制相关规章制度,规范部门日常职能运行,做到机构编制工作者人人精通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人人熟知刚性约束。
编制管理+重心转移,增强法治化管理的“程序性”。在编制事项调整过程中,不断强化后期的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加强机构编制工作闭环管理的若干措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规定,尝试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协作联动,开展“专项+例行+联合+随机”等形式的监督检查,构建有力的机构编制监管体系,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坚决守住机构编制纪律“红线”。
监督检查+评估问效,增强法治化问责的“实效性”。以机构编制评估问效为支撑点,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等规定,开展机构改革后评估、日常评估等,对部门职责履行、机构设置、编制使用、运行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估跟踪,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对那些职能弱化或没有职能的部门,不仅不能再增加机构编制,对现有的也要严格审查,整合机构,收回编制;对于那些长期空余大量编制的部门单位,该调整的要坚决予以调整。
基层治理+协作联动,增强法治化建设的“延展性”。将法治化思维应用在基层治理工作中,促进基层治理管理体制进一步提档升级,加强部门与乡镇(街道)的相互联系。在建立职责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边界,将部门主责镇街配合、镇街主责部门配合和“吹哨报到”事项进行梳理和公示,配套制定3+1工作手册,根据法律法规变化、职能调整情况动态调整清单手册,做好培训和宣传工作,促进基层工作权责清晰,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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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琳
通讯员 林银川 孙寅银

